财产案件,是指因
财产权益争议提
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收费办法》的规定,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
1.5%交纳;超过50万元到11313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因为打架而提起的
民事诉讼主要是按照收费办法当中规定的事关财产案件的受理费用来决定的,这一点具体要看自己在
民事诉讼状当中请求对方给自己
赔偿数额的标准来决定,如果因为打架而要求的赔偿还不超过5万元的话,那么法院收取索赔金额4%的
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