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
法规及司法实践,解除
非法同居关系,有两种方式:
(一)、以协议方式解除:
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
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
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
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以及以后
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
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
(二)、以诉讼方式解除:一种情况:94年2月1日《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
结婚实质要件的,人
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
案件受理前补办
结婚登记;只要男女双方补办登记,就按
夫妻离婚规定来处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
离婚之后又同居的,这种状态也是非常的常见的,很多人离婚之后发现确实还存在着感情,但是没有
补办结婚证明,所以,在这个方面的话就直接按照双方同居所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来进行,一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