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
(2)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3)发包方无权发包的。
(4)
滥用职权或者采取
欺诈、
胁迫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订立的经过双方签字盖章不一定有效。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
强制性规定及违背
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