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危险物品
肇事罪,根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
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本罪的
犯罪客体是
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