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
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
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