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形下,主
合同无效时,
担保合同也会无效。根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
证人和
债权人约定,当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
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