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的具体生效时间:属于《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其他的仲裁裁决,
当事人未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