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商标侵权的原告应该准备下列材料:
一、
身份证明材料;例如,
商标注册证原件、身份证、企业
营业执照;
二、损失证明材料;例如,
侵权商标的实物样品和被侵权商标的实物样品;
三、
侵权证明材料;例如,能够证明被告方使用侵权商标数量的合同、交货单等
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