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
工伤认定。发生
工伤之后,用人单位或职工等应按规定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
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
过1年的时效,社保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第二步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之后,如果受伤比较严重,例如有骨折、骨裂、缺损等影响正常生理机能等情况,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下一步应当向
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第十级为最轻(身体任意部位骨折或骨裂,至少可认定为第十级),伤残等级越重,
伤残待遇越高。
如果受伤程度较轻,不构成伤残(零级工伤),则只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和假期待遇,没有伤残待遇。
第三步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职工被认定为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职工就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