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的承担包括
违约责任和
侵权责任的承担两种形式。
具体如下: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
知识产权(
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
姓名权、
肖像权等)的侵害。
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
经营权、
承包权、
使用权、
相邻权的保护。
3、消除危险。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
非法占有的情况。
5、
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
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换。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
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时采取的民事责任形式。
7、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在
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无论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都可以赔偿损失。
8、支付
违约金。这种责任形式只适用于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