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
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
管辖权,
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原因: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
合同履行地。
本条是关于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
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
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