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
劳动合同违约金由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行约定。因违反服务期约定支付
违约金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对负有
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
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
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