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明确的规定,单位
不签劳动合同的补偿
申诉有效期是十五日,即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如果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
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