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合同的解除是
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结,往往是
当事人双方在
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
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
经济补偿金。员工一般对合同的终止是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具体日期不确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终止效力。
劳动
合同终止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当事人约定的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4、
劳动者退休、
退职、死亡的。
5、劳动
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6、劳动者患
职业病、
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7、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
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
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