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
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
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
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