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劳动者对劳动仲裁
双倍工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
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
(一)追索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