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应如何投诉单位
根据《
劳动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
童工、收取风险
抵押金、扣押
身份证件等。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
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
签订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
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
终止劳动合同后
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等。
(3)用人单位违反
女职工和
未成年工特殊
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等。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
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
(5)用人单位违反
工资支付规定的。如
克扣或
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
工资、拒不遵守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等。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
农民工不参加
工伤保险,
工伤责任由农民工自负等。
(7)用人单位违反
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等。
(8)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
非法用工主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
(9)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如提供
虚假信息、
违法乱收费等。
(10)从事
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如提供
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
当事人财物。
(11)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等侵犯其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
劳动者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二、员工投诉单位时要注意什么
劳动者在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过程中需注意五个事项,以利维权。
一是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
二是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
三是举报宜通过快速有效方式。举报者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热线电话,或登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等方式尽快举报。
四是投诉时提供详实信息。应明确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具体
违法行为。为提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效果,劳动者投诉时需提供相关
证据材料,也可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有关部门会负责保密。
五是注意
收集证据材料。劳动者在工作时应注意保存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
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凭证,以便在举报投诉、
申请仲裁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