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延长
竞业限制期限。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后,不得随意变更,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若
未约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
工资的30%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
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