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
因工负伤不能认定为
工伤。
劳动者达到
退休年龄,办理了
离职手续,享受到退休待遇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的,一般不认可双方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
而是认定为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因其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被认定为是工伤。
劳务关系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能根据《
民法典》中相关内容主张
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
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
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