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法律为了防止双方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而明确赋予第三人的一项权利,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行使必须满足适格的当事人的条件,行使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很大,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都可以撤销。
为避免对
法律关系造成长期的不稳定,维持裁判的公信力,法律对第三人提起撤销
诉讼做了必要的限制,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里的“六个月”应理解为除斥期间。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
人的权利,如果符合撤销条件,法院应当撤回对第三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部分判决。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款规定,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里的“六个月”应理解为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