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
伤残鉴定机构评定
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
伤残鉴定。
因为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
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法律依据】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