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
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
担保形式。商品交易中,买家
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
预付款的性质,是
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
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
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
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