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
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债务: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
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
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
3、必须经
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从条例中就可以清晰了解到,对于没收
个人财产如何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