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能享受
年休假。劳动派遣的
劳动者享有与
用工单位的劳动者
同工同酬的权利。法律规定,被派遣的职工在
劳动合同期限内少于全年应当享受的
年休假天数的,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应当安排补足派遣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根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务
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
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