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
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
赠与公证,然后办理
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
第三种是以
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
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