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与
劳动者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两种情形处理:
(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
工资;
(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视为双方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