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
2)协议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
7)价格补偿和
债务承担问题;
(
8)
违约责任;
(
9)其他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
2、第1063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