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
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
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
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
离婚,与第几次
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