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双方
当事人身份的
证据材料。个人的是双方
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
工商登记资料,如
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证明
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
(
1)工程预、决算报告;
(
2)支付
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其它
诉讼相关的证据资料。如向法院提交主张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