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本人的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和
离婚协议书;
2、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婚姻
登记机关查验材料,并让双方
当事人填写《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符合
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5、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
管辖权;
(二)要求
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
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
债务等处理事项有
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