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
欠条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在没有还清
欠款之前,欠条都是有效的。
2、这里讲的欠条几年有效应该是指
欠条的诉讼时效。欠条分为“注明偿还期限”和“未注明偿还期限”两种。注明偿还期限的,其
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两年内。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两年内。
3、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
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
债权人谁是
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
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
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
担保人,应注明
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
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
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