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给付时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一旦婚约解除,接受彩礼一方构成
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彩礼。
1、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
2、婚约解除后,接受彩礼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对于男女双方以
结婚为目的而赠与的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条件不成就,即
当事人双方没有结婚,赠与方有权以不当得利请求受赠人返还彩礼。至于在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范围,与借婚姻索取财物相似。
3、除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种情况外,
离婚时女方婚前收受男方的彩礼不再返还,而相对应的是,女方的嫁妆却作为其
个人财产全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