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是无权
停水停电的;水电合同的双方
当事人是水电公司和业主,
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物业公司和业主,两者的
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停水停电的权利是水电公司的重要合同
履行抗辩权,物业公司和小区内供水电人员是没有供水供电的权利的。
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可约定业主在欠费的时候,能够用停水停电作为对业主们的惩罚,但是在
合同法上,这属于他设
合同条款,依法理,如果没有征得权利人的同意,是属于无效的,业主还可追究物业公司的
侵权损害,要求
赔偿。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