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
合同履行地;
2、针对负有给付货币义务的一方,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针对负有交付不动产义务的一方,采用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4、其他标的,
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5、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管辖等等。
【法律依据】
根据《
民法典》第511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