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
盗窃犯罪中,各
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
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
1)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
处罚;
(
2)对
共同犯罪中的其他
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
3)对共同犯罪中的
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
量刑幅度,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