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认购
定金购房者按约履行的可以退,售房者违约导致无法签约的,定金可以退双倍,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不能
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
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
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同样可以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