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走
诉讼离婚程序。
1、向法院提
起诉讼。需要经过
立案程序及一方
当事人向法院
递交民事诉状,当事人
身份证、
结婚证等基本的
证据材料。
2、受理。法院接受
立案材料之后,在审查通过之后,就会送达
诉讼材料给对方。
3、开庭。法院安排具体的
开庭时间送达双方
传票。
4、判决。双方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即可。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还可以上诉。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