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孩子的
探视权如果在
离婚时有约定,
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
起诉到
法院强制执行;如果
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法律依据】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