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可以作为
证据使用,但并不足以证明是对方借款。
微信证据实质为存储于电子设备中的电子数据,也就是说它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一种模拟信号,当微信证据存在人为因素或者技术介入时,微信中的信息极其容易被人篡改、
伪造、破坏或者毁灭。因此,在辨明微信证据的真伪后,一定要适时转移到其他存储设备中并备份,然后再结合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提交给法院,尽量避免微信证据因不稳定性而导致其效力丧失。
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微信截图作为电子数据,是一种有效的证据形式,在
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方
欠钱不还,向法院寻求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提
起诉讼,写
起诉状到法院进行
立案;
2.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维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