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那么是不可以就近
起诉的,由被告
经常居住地人
民法院
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是可以就近起诉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