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自我诽谤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
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
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
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
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