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
被害人。
由于
犯罪行为使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被害人可以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是指受到
犯罪人侵害的对象。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主体,不是
民事诉讼的主体。被害人必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如被告人将被害人打伤,被害人可以要求
赔偿医药费。被告人将被害人的汽车砸坏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修车费。
被害人作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时,在同一个法庭上具有双重身份。在审理
刑事案件阶段,以被害人的身份可以参加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可以发表对被告人定罪
具体询问
律师吧。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
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
人死亡或者丧失
行为能力的,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