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被
强拆的被
拆迁人,可以依法
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地方政府的强拆行为
违法。一方面是为了从法律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为请求
赔偿做铺垫,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争取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契机。《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
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
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
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