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
案件受理后,
债权人只有在依法
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
担保,并提交有关
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
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
担保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
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
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