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担保人一般负
连带责任,也就是说
贷款人贷款时间到了不偿还,担保人是有责任承担的。
一般的
贷款担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
连带责任担保,一种是一般的
担保。主要看合同中承诺的是那种
担保责任。
1、如果说
当事人在不能履行
债务时,由保
证人承担责任的为一般
保证(最常见的一种担保);如果担保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
债务人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
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
保证责任。
2、
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指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一般指银行)就可以要求担保人对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还有一种就是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
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