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遂:已经发生
犯罪事实,并在客观上产生一定结果,可以认为是具备了
犯罪的整个过程。
未遂:已经实施
犯罪行为,但因外界某种因素干扰,中途终止未能得逞,没有造成
犯罪嫌疑人想要、并可能达到的结果。
中止:已经实施犯罪,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自动停止继续犯罪的行为。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
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
犯罪结果发生的,是
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