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向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参保地或者应当参保地人社局
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按照人身
损害赔偿的
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
赔偿。根据规定,
工伤鉴定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等,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