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精神病的认定一般是依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同时,精神病人在诊疗过程中,有关专家对精神病人的病情所做出的的科学检查、检测等结论性意见,也可以作为认定依据。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事实和
证据进行认定。
《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
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