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作品
著作权的流程如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申请作品
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
2)申请人的
身份证明;
(
3)权利归属证明;
(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
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
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
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
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
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