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
证人可以免除
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
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1、一般
保证的保证人与
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
3、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